第16期 2005-02-15
內容:

發 行 人  :吳榮昌律師            總 編 輯:陳世川律師

編輯委員:吳榮昌律師、林基豐律師、林士傑律師、陳世川律師

執行編輯:莊上慶、陳茂興、張景喻、陳曉嬿、涂秀春、鄒佾錚

發 行 所  :秉誠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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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2005年 2 月15日出刊(西元2001年5月15日創刊)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587
      子女獲知其血統來源,應受憲法保障。不再援用最高法院二十三年上字第三四七三號及同院七十五年台上字第二O
七一號之判例。
       
子女獲知其血統來源,確定其真實父子身分關係,攸關子女之人格權,應受憲法保障,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專有名詞解釋如法律辭典如下)。前項推定,如夫妻之一方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提起否認之訴,但應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為之。」係為兼顧身分安定及子女利益而設,惟其得提起否認之訴者僅限於夫妻之一方,子女本身則無獨立提起否認之訴之資格,且未顧及子女得獨立提起該否認之訴時應有合理期間及起算日,是上開規定使子女之訴訟權受到不當限制,而不足以維護其人格權益,在此範圍內與憲法保障人格權及訴訟權之意旨不符。最高法院二十三年上字第三四七三號及同院七十五年台上字第二七一號判例與此意旨不符部分,應不再援用。有關機關並應適時就得提起否認之訴之主體、起訴除斥期間之長短及其起算日等相關規定檢討改進,以符前開憲法意旨。
       
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或判例,經本院依人民聲請解釋認為與憲法意旨不符時,其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者,得以該解釋為基礎,依法定程序請求救濟,業經本院釋字第一七七號、第一八五號解釋在案。本件聲請人如不以再審之訴救濟者,應許其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一年內,以法律推定之生父為被告,提起否認生父之訴。其訴訟程序,準用民事訴訟法關於親子關係事件程序中否認子女之訴部分之相關規定,至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起訴者,應為子女之利益為之。
§ 法律辭典 §【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
     
按親子關係是人與人之間具有直系一親等之血親關係或擬制血親關係者稱之。民法所指之親子關係,可分成以下二種﹕
一、婚生父母子女關係:
(一)婚生父母子女關係:是指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子女與生父母間的親子關係。「婚生子女」之認定,除由婚姻關

             係所生子女外,尚有「非婚生子女」可因其生父母之結婚而成「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若經其生父認

             領者,亦可視為「婚生子女」。再者,在法令上,「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的關係是為「婚生子女」,毋須認

             領。
(二)認定子女是否為婚生,不在於子女出生時是否生父與生母有無婚姻關係,而是在於「子女受胎時」生父與生母

            有無婚姻關係。
二、非婚生父母子女關係:
(一)非婚生父母子女關係:是「非婚生子女」與其生父間之親子關係。「非婚生子女」是指自受胎以至於出生,其

             生父母皆無婚姻關係之子女。非婚生父母子女關係可因生父母結婚、或生父認領之後而變成「婚生親子關

             係」。
(二)「非婚生子女」指非因婚姻關係受胎所生之子女,應僅指生父與子女關係而言。母子關係因出生而確定身分

               (1065Ⅱ),故不因生母有無婚姻關係而不同。然「非婚生子女」,本於自然血統事實本為其生父之親生子女,

              故民法規定: 1、「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準正(1064)】。
                                         2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1065)
                                         3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亦為「婚生子女」(1065)

◎本所吳榮昌律師自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兩年一任)受國防部約聘為公聘律師,為現役軍人、眷屬---等,提供法律輔導訴訟服務。
         國防部為維護國軍官兵權益,依地域之特性劃分若干區域,分別公開評選績優執業律師,約聘為輔導訴訟公聘律師,為官兵服務。
官兵服務輔導訴訟對象為:

   一、現役軍官、士官、士兵(意即服現役之軍人皆包括,無論義務役、志願役)

   二、軍事機關之公務人員與聘雇人員暨軍事學校文職教師、學生。

   三、長官因行使職權而受部屬或其家屬控告而由司法機關偵審者。

   四、現役軍人之配偶、直系血親、遺眷及其他依法受軍人扶養之家屬。
服務項目包括:

   一、案情研析(為當事人釐清爭點、分析利弊)

   二、代撰書狀(依據案情之需要時,代為撰寫書狀,引用正確、有利之法律關係、布置有利之攻防)

   三、擔任訴訟代理人出庭辯護(依案情之需要而為之)

   四、法律服務:法律問題諮詢。

以上之四項法律服務,均為免付費,專屬凡符合上揭輔導訴訟對象人士之福利服務事項。而本所係依據各地方軍事法院暨各軍種司令部(法律事務處、組)之「國防部公聘律師受理案件移送書」而受理為上述之免費諸項之法律服務。
         
設若您的親友遇有法律問題,且符合上揭輔導訴訟對象者,屬現職在部隊、機關、學校、廠庫----等現役官、士、兵暨文職教師、學生、聘雇人員與公務人員者,向其服務單位,提出申請,便可由負責之地方軍事法院暨各軍種司令部(法律事務處、組)轉介至各公聘律師免費為上揭之法律服務,若案件係屬: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暨臺灣台中、南投地方法院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管轄者,就有可能經由各地方軍事法院暨各軍種司令部(法律事務處、組)之轉介分案至本所免費法律服務。
        
又國防部為便利官兵輔導訴訟,舉凡符合資格者,檢具身分證明文件逕向就近之各地方軍事法院暨各軍種司令部(法律事務處、組),申請洽辦亦可。舉例說:
  1
、假若當事人為現役軍人之配偶、直系血親、遺眷及其他依法受軍人扶養之家屬者。
  2
、當事人服務單位位於台中市暨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等境內之各級部隊、軍事機關暨學校

        者。
  3
、案件係屬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暨臺灣台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

        林地方法院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所管轄者。
        
凡具以上其一者可就近逕向「中部地方軍事法院」申請,連絡電話04-2298 1502洽承辦「輔導訴訟」書記官,因而縮短其輾轉轉介流程與時間,以解燃眉之急。

影響一生的忠告--------
人生有得有失,一旦錯失的便須支付大筆大筆的學費。或許也彌補不過來!借助別人的成功經驗,才是上智之人。
  一、開最便宜的汽車;但買最好房子----在經濟實力允許的情況下。
  二、不要拋棄朋友。
  三、在向朋友洩露私密前,要三思。 
  四、永遠不要說發你薪水的人壞話。
  五、找異性朋友時要小心,因為他()對你一生的幸福與否,起了90%的影響作用。
  六、要提防那永不吃虧的人。
  七、每天宜抽空散步三十分鐘。
  八、學會急救。例如游泳、CPR------
  九、學會替那些愛你的人(例如:父母、配偶、親友----)考慮他們的需求。
  十、學會原諒自己和別人,但不是放縱自己;更不可為自己的錯找理由而饒恕自己。
  十一、要做到讓你的孩子一想到公正和完美,便會連帶的想到你。
  十二、即便困難重重,也要設法與家人去度假,隨著時間的流逝,那旅遊的記憶,將成為無價之寶。
  十三、外出旅遊時,在錢包裏放一張寫有你的姓名、私人電話、朋友的電話及身體狀況的卡片。
  十四、每天喝六杯水,尤其早晨起床那第一杯溫開水最為重要。
  十五、要學會發現人世間的真、善、美。
  十六、當某人將你擁入懷抱時,千萬別讓他()鬆手。
  十七、獲得成功後,一定要靜下心來考慮內心是否平靜?是否健康和充滿愛心。
  十八、宜於每年春天植一棵樹。
  十九、好好想想,婚姻的成功是否取決於:找到一個好人;自己也做一個好人。
  二十、當你想指責雙親、妻子或小孩時,要學會克制。這些指責極可能成為一生永不抹滅的暗示。(例如:你痛罵孩

               子『笨蛋!』他會成全你哦!如果你說『你去死好啦!』那麼,哀痛將降臨你身上。)
  廿一、每天做點家事,以改善和鞏固婚姻。
  廿二、當你對別人說好話時,若讓自己的孩子也能聽到,效果加倍。
  廿三、永遠不要低估一句友善的話,或一樁好事的效用。
  廿四、幸福並不取決於財富、權力和容貌,而是取決於你和周圍的人的相處。
30幾歲的女人之12項提示---
    
三十幾歲的女性若具有成熟的魅力、豐富的生活經驗,有得體的待人處世技能,則對男性具有特別的吸引力。這個年齡段的女性最主要的是不要讓身體患病和精神頹喪。為此,瑞典的心理學家為三十多歲女性準備一份有價值的生活提示。設若你為有恆地實施,一年後,將會驚奇地發現,青春活力又回到你身上哦!
提示一 :減輕精神壓力:
  1
、 當我們情緒衝動時,即會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或者呼吸急促,這會加重精神壓力。
  2
、不正姿勢會引起肌肉緊張,致使我們漸漸拱肩駝背則須趕緊伸直。
  3
、不時存有希望,即便在沒任何希望的情況下也要牢記,你一定能改變劣勢,向好的方向發展。
提示二 :不要急於起床:
         早晨醒來後,仰臥、伸展身體。然後,四肢著地,拱拱背,讓脊柱也有「甦醒」的時間,這可以避免腰痛。
提示三:不乘電梯:

         每天沿樓梯上下各6分鐘,能延長壽命3年。
提示四 :注意走路姿態:
         在散步、走路時,宜挺起胸膛,對保有漂亮體態十分有效。
提示五 :勤予洗手:
         為了避免受到微生物的侵蝕,要勤洗手,特別是在餐前。
提示六 :少吃油膩食物:
         食譜多選瘦肉、魚、脫脂牛奶和蔬果。用餐先吃涼菜和以植物油烹作的菜餚。
提示七 :每天要運動:
          蹦蹦跳跳、蹲蹲站站,扶椅背做前傾與伸直腰幹,前後左右掄掄手背,全力以赴做以上之運動,皆有助保持輕盈

          的體態,改善血液循環,至於做多少次則根據個人的情況而定。
提示八 :餐後收拾廚房:
         吃完飯別馬上坐下或躺下休息,宜續作收拾餐桌、洗滌碗盤或找點其他的活動,反正飯後強迫自己運動15分鐘。

         這是簡單有效的保持體重穩定的一個好方法。
提示九 :養花:
         能讓家裏的空氣變得清新、充滿氧氣,對皮膚和肺部皆有益。
提示十 :不要久坐:
          邊看電視邊做些簡單的體操,即便坐在沙發上也可練。有事時,不要把人從別的房間裏喊來,而是自己走過去。
提示十一:多多交往:
         好交際的人比孤獨的人生病少一半。
提示十二:笑口常開:
         對增強免疫系統具有奇效,除消耗熱量,又能改善自我感覺。